注册税务师

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税务师是指专门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从业人员。税务师事务所作为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分为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今后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以下涉税鉴证业务:"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注册税务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Q吧) 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关于港澳台的规定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报名办法 :

 

目前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报名时,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考试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6月19日、20日、21日举行。

 

补报名:

 

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市人才考评中心2009年4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进行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补报名,准备报考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http://www.tjkpzx.com)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首次报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请按报考要求中规定的时间,持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申请表(需在下载申请表上加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章)、与网上报名所用一致的一寸半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背面请写明考生本人报考序号和姓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是:85491203 23192980

网上报名:www.tjkpzx.com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9年12月23日